我市出台20条措施进一步促消费稳增长
发表时间:2020-12-28 09:01
12月17日,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促销费稳增长措施的通知》,出台20条政策措施促销费稳增长。主要政策措施:1.推动企业积极入限。经统计部门审核入库商贸流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激励限上企业发展。对在库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业年销售在所属行业排前10位且增速高于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销售额平均增速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提升限上企业质效。鼓励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公车油品、职工福利、办公用品、电脑耗材、设施设备等方面优先面向限上企业采购。4.促进汽车消费。鼓励本地整车生产企业和限上汽贸企业出台更大力度促销措施,多渠道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对农村居民在市域限上汽贸企业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和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每辆给予2000元补贴;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并在市域限上汽贸企业购买新车每辆给予2000元补贴。5.县域电子消费券发放。市级层面在前期消费券发放基础上,重点面向餐饮行业发放专项餐饮电子消费券。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发放不低于200万元电子消费券,做到全市域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