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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骥伏枥促和谐——记山西省一级人民调解员、永济市城西街道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陈潼兰
来源:运城日报 发布时间:2024-08-31 10:17

  有这样一个人民调解员,她经常奔走在基层社区,日行数万步,在群众最无助的时候,给予帮助,让正义快点到来。她叫陈潼兰,退休不褪色、离岗不离党,积极发挥余热,2014年被永济市司法局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力量。

  在调解中学会调解

  退休前,陈潼兰一直在基层工作,和老百姓打交道,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历。

  退休后,她从事调解工作,积极参加永济市司法局举办的各类政策法律业务培训,自学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完善自己,逐渐成为一名调解行家里手。

  在10年调解工作实践中,陈潼兰总结出做好人民调解的“七字诀”:牢记一个“勤”、克服一个“畏”、不忘一个“访”、紧扣一个“法”、讲清一个“理”、突出一个“情”、围绕一个“和”。同时,提出要坚守“五心”:对待调解工作要有“信心”、对当事人要有“耐心”、调解矛盾要“细心”、对待弱者要有“热心”、解决矛盾要有“爱心”。

  情感是有温度的

  在陈潼兰看来,调解工作要从“情、理、法”出发。法是冰冷的,但情感是有温度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是她调解工作的“法宝”。

  2023年的一天,一位当事人跑到陈潼兰办公室,希望她帮助调解一起矛盾纠纷。经过了解,陈潼兰获悉当事人双方因工资发放问题产生矛盾。其中一方急需对方发放两万元工资为爱人支付住院治疗费,另一方拖着不给。她迅速联系另一方,晓之以理,告知其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动之以情,强调治病救人不能耽误,苦口婆心,终于打动了对方。当晚,多次寻要工资的当事人收到拖欠已久的“救命钱”,矛盾烟消云散。

  陈潼兰调解的案件主要集中在民事领域。民事纠纷多为家长里短,事情不大,但错综复杂,极其考验调解员的耐心与智慧。每一桩看似不起眼的小事,背后都隐藏着复杂的情感纠葛与利益冲突。

  然而,往往就是这些小事,影响了社会和谐和党的形象。每化解一起矛盾,陈潼兰就庆幸,又解决了一件让群众感到烦恼和郁闷的生活琐事。

  共产党员的责任

  2016年,永济市司法局成立陈潼兰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她带领工作室其他工作人员,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扎根在社会最基层,奔波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多年来,陈潼兰每天风里来、雨里去,下农村、进社区,协调解决各类纠纷800余起。其中,有为130多位农民工讨回工钱、为34名无人赡养的老人找到归宿、为25名孩子争取到抚养费,化解了辖区内土地、房产、经济合同、金融借贷等各种矛盾纠纷,满意率高达99%。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陈潼兰说:“我喜欢当调解员,每当我调解成功的时候,都有一种成就感和自豪感。”

  一桩桩、一件件,陈潼兰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至上的誓言,更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调解不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一种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谊。

  2022年7月,陈潼兰当选为永济市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并成为永济市的金牌调解员;2023年,被评为山西省一级人民调解员,先后获得“山西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永济市最美人民调解员”等殊荣。她所在的城西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21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有效的调解就像治未病一样,可以大大降低社会治理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我们要学习陈潼兰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发挥调解作用助力新时代基层治理实践中,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永济市司法局负责人表示。 (记者 李静坤 见习记者 徐帆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