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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870556/2024-00110 发文机构 : 运城市人民政府
体裁分类 :运政发 发文字号 :运政发〔2024〕13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主 题  词 :城乡建设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13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3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8-1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运城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号)要求,结合《运城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目的,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知识产权对转型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有力推动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6年底,实现全市知识产权创造高质量、运用高效益、保护高力度、管理高效率、服务高水平,知识产权事业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更加凸显,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位居全省前列,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有效商标注册量三年累计增长30%,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三年累计达到10亿元,力争地理标志集体或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合计达到78件,地理标志产品年度销售额超过100亿元。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处理率达100%,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按期结案率达100%,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公示率达100%,知识产权主要数据指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1.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对接国内外高水平“创新平台”推进创新高地建设,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合汽生材”等重点产业链、专业镇创新主体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潜力和活力。指导创新主体开展专利快速申请、商标注册以及版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认定登记。强化重点产业创新项目、重大技术经济合作投资项目、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知识产权布局,在立项和实施各环节加强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推进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在前沿领域获取具有战略储备价值的知识产权。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推进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信息收集。(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高质量创造机制,积极引导企业树立自主创新意识,确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科学选择自主创新模式。支持重点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会,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贯标认证,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综合能力。推动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引导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创新主体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持续实施“运城智造”区域公用品牌评选,积极参与“山西精品”培育,发展自主品牌,提升品牌价值,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进一步完善商标品牌服务指导站功能,指导市场主体积极注册商标,走自主创牌之路。支持企业加大商标品牌策划和经营力度,通过自主创新、专利保护、质量管理、市场营销、文化建设等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商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实施精品版权工程,积极开展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工作,大力推广本市优秀作品,打造优秀文化产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效益,促进版权成果转化运用,保持版权产业贡献率处于全省前列。(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1.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

  聚焦全市优势主导产业,推动专利技术实施转化。鼓励各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共建产业综合创新平台。落实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有关激励政策,推进科研院校与发明人对知识产权受益分享。推进国有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激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内生动力,建立符合知识产权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和决策机制。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唤醒未充分实施的“沉睡专利”,助力运城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举办专利转化运用供需对接活动。探索建立专利转化运用激励机制,通过“产学研”合作提供技术及服务入股、孵化培育等,引导企业面向产业领域中的专利需求,建立主导产业专利池,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标准化运用。(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保险和评估费用补助政策,拓宽创新主体融资渠道。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扩大专利、商标等质押信贷规模,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融合。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专利保险产品,鼓励企业购买专利保险,化解企业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推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混合质押,探索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引导知识产权评估、交易、代理、法律等服务机构进入金融服务市场,为企业创业风险投资、银行信贷、公司上市等提供全周期服务。完善知识产权金融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畅通知识产权交易和质物处置渠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人行运城市分行、市政府办公室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运用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

  开展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行动。通过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新技术新产品惠农,加强涉农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深化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大地理标志商标挖掘培育力度,发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作用,聚焦“果”“菜”“粮”“中药材”等地方特色品牌,打造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产业群。抓好“万荣苹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带动全市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相关产品附加值,培育一批具有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地理标志区域品牌,提升地理标志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文化作品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知识产权引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运城样板。(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在运城布局建设,引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设点布网。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制,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提高知识产权运营与服务高端化、产业化。健全运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制,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加大政府购买知识产权服务力度,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水平。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市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1.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资源配置,推进知识产权法庭设置。促进法律适用和审判标准统一,建立健全与审判机制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和协调机制。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健全知识产权案件分流机制,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主导地位,严格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跨国境制假售假、侵犯著作权等各类侵权行为。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积极发挥公证在侵权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证据辅助作用,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审判人员的选拔培养。推行技术调查官机制,加强技术调查人才库建设,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推广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害人诉讼权利告知制度。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侦查工作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开展重点领域、核心产业、关键环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违法行为。探索综合运用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的行政执法指引性文件,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建立健全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制度,坚决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严厉打击进出口侵权行为。引入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制度,建立侵权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聚焦运城特色农业,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强化市、县两级执法联动,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资源向基层一线延伸倾斜。加强基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人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办案手段智能化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运城海关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形成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协同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统一执法标准,提升保护合力。加大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侵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代理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版权、老字号、植物新品种保护。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检查频次。建立重点行业的知识产权纠纷行业调解机构,实现市重点行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全覆盖。构建全面保护格局。综合运用审查确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仲裁调解等方式,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明确“严保护”方向,加大侵权行为惩罚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援助

  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建设,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指导和服务。对接国家、省维权专家库、案例库、法律库,加强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跟踪研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制度宣讲及培训,指导企业开展目标市场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风险调查,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意识及纠纷应对能力。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持续完善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建设,推进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完善维权援助工作网络,逐步实现维权援助工作站全市覆盖,畅通举报投诉服务热线,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援助力度,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提高市场主体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市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版权保护促进工程

  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加强版权执法监管工作,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市、县两级要积极查办侵权盗版案件,突出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完善版权保护体系。推动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版权保护。持续推动版权密集型单位版权工作机制建设,重视版权资产管理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利用新技术加强版权保护。开展版权示范创建工作,拓展示范创建的广度和深度,强化版权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版权发展环境,助力全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版权公共服务。建设全市网络版权服务平台,做好作品版权登记、版权展示交易、版权侵权监测、版权法律服务等工作。建立市、县两级版权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引导和规范版权社会服务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版权社会化服务能力。(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高标准知识产权服务网络

  1.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完善市、县两级公共服务网点布局,实现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全覆盖。鼓励在运高校、重点企业、中介机构等设立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围绕“六新”领域,加强特色化知识产权信息工作站及服务网点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与行业产业信息互联互通。加大新一代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及分析系统宣传推广,提升信息利用水平。支持专业机构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开发高端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产品。建设市级版权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版权登记、版权展示与交易、版权鉴定、稿酬收转查询等综合服务。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加大运城市知识产权运用保护中心、各类商标品牌(知识产权)指导(服务)站、国家商标受理(运城)窗口等现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运行支持力度,推进规范化运行。建设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各类知识产权信息、法律文书、司法鉴定、专利质押等数据资源,为公众提供包括咨询、培训、评估等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培育发展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进品牌化建设,引进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造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地。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力度,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恶意商标代理行为和不正当招揽业务行为,发布典型案例,优化市场环境,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自律能力。(市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人文环境

  1.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大力弘扬知识产权文化,通过多种形式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提升全市知识产权文化自觉、自信与自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大力开拓社交媒体、短视频、客户端等渠道,形成多媒体、多内容、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宣传格局。(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国内外各类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及讲师队伍主力军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及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队伍培养。引导支持企业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注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推进学校、家庭、社区知识产权素质教育。不断优化完善市级知识产权人才智库资源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面向政府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企业知识产权专员、研发骨干及技术人员等不同群体,开展分层次针对性培训。(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推进计划,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和任务进度,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及时总结推广。

  (二)加大资源保障

  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经费支持力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财政投入额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资金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调动和增强全社会各方面落实方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大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情况、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典型人物的宣传力度,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本文件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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