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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 第120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23 18:44

  关于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120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杨璐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调整空港暖气费收费标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开发区城建工作的关心。我部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分析了问题的根源,同时,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对我们开发区改善营商环境及发展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关于供暖价格方面,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原空港片区的集中供暖采取特许经营方式,最早由运城万得福热力有限公司承担,属民营企业。刚开始供暖时,空港片区的小区整体入住率不足30%,热能损失严重,但为了满足小区居民用暖需求,原空港开发区管委会责令热力公司提高供热效率,加大供暖能力,导致供热成本居高不下。经物价部门多次核算,供热成本已超过30元/平方米。2014年11月4日,经原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自当年起冬季采暖费入住户按23元/平方米收取,非入住户按6.9元/平方米收取,此价格连续执行十年。由于整体入住率不足,导致企业供热成本过大,债务问题突出,原万得福热力公司已无力继续经营,2019年8月,运城市中院裁定万得福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0年9月,万得福公司与怀化勤能公司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为确保破产重整程序有序进行,仍执行2014年确定的入住户23元/平米,非入住户6.9元/平米的收费标准。现该协议已到期,开发区建设事业部已于今年3月份向运城市发改委提出对开发区供暖价格进行核定的申请,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预计今年10月份完成,开发区工作人员会持续对接该事项,尽快实现开发区供暖价格同城同价。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