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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专题>市住房公积金专栏>业务指南>公积金缴存
  • 2024
  •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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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

2024

事项名称:补缴

事项定义:

缴存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将欠缴或缓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账户,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入缴存人个人账户。

服务对象:缴存单位

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办理补缴手续:

1.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办理渠道:1.线上办理;2.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

1.《运城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编制文件或劳动合同等补缴证明材料

3.补缴起始月的工资表及情况说明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途径: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市直管理部:0359-2059100

盐湖管理部:0359-5790800

永济管理部:0359-8029260

河津管理部:0359-5280923

闻喜管理部:0359-7021258

稷山管理部:0359-5528775

新绛管理部:0359-7561023

临猗管理部:0359-2331958

万荣管理部:0359-4529511

垣曲管理部:0359-6020528

绛县管理部:0359-2387009

夏县管理部:0359-2798269

芮城管理部:0359-3026004

平陆管理部:0359-872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