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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设立-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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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05-31
  •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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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设立

2024

事项名称:个人账户设立

事项定义:

缴存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服务对象:缴存人、自愿缴存者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1.新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缴存单位。

2.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缴存单位新录用职工的。

3.个人自愿缴存者。

办理渠道:

1.己开通网厅的缴存单位可通过线上和窗口办理;

2.未开通网厅的缴存单位和个人自愿缴存者在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

1.《运城市住房公积金开户汇缴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2.《运城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3.自愿缴存者填写《运城市自愿缴存者住房公积金扣划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途径: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市直管理部:0359-2059100

盐湖管理部:0359-5790800

永济管理部:0359-8029260

河津管理部:0359-5280923

闻喜管理部:0359-7021258

稷山管理部:0359-5528775

新绛管理部:0359-7561023

临猗管理部:0359-2331958

万荣管理部:0359-4529511

垣曲管理部:0359-6020528

绛县管理部:0359-2387009

夏县管理部:0359-2798269

芮城管理部:0359-3026004

平陆管理部:0359-872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