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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局四到位完成入库单位能源标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13 16:47

  为进一步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确保能源生产、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能源产品经销单位应统尽统,运城市统计局四个到位圆满完成年度、月度新入库单位的能源标识工作。

  一是培训要求到位。在进行能源统计基层数据处理程序培训期间,运城市统计局人员对能源生产、能源加工转换和回收利用、能源商品经销填报范围和指标解释进行了详细归纳和讲解;对一套表单位审核管理系统的登录、如何进行标识进行了演示,并要求县级人员对现有名录库单位做好检查和梳理,对不属于能源生产或经销的、已经停产即将退库等情况做好登记,及时上报取消调查范围申请表;同时要求县级人员扎实有效地抓好新入库单位的能源标识工作,确保应统尽统。

  二是沟通联系到位。按照工作要求,运城市局人员在对年度入库的255个单位和月度入库的76个单位进行能源标识期间,在了解入库单位主营业务活动和查看行业代码的基础上,对部分业务活动有异议或描述不清楚的单位,及时和县局专业人员、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电话沟通,详细了解企业业务活动、目前原料使用品种及生产或经营情况,以便准确界定是否属于能源生产、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能源产品经销单位,确保能源标识单位不重不漏。

  三是科室配合到位。在进行能源标识工作期间,市县两级人员与分管名录库工作同志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全市年度、2024年2月份入库单位审批情况;同时与其他专业人员及时对接,了解新入库单位主要业务活动,以便准确判定是否属于能源生产或能源商品经销并进行标识,保证了月报名录库准确完整。

   四是指导核实到位。为确保能源生产、加工转换和回收利用、能源商品经销填报单位能及时准确填报能源月报数据,做到“要报数先有库”,市县两级人员在完成能源标识工作后,重新登录一套表单位审核管理系统对所有入库单位进行检查,对可能存在异议的单位及时核实,发现错误及时修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