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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统计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3-02-17 10:15

  2022年,市统计局以依法行政、法治宣传为重点,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安排部署,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把法治运城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引领作用。现将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严格落实统计法治工作责任

  运城市统计局党组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工作要求,将统计法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和年度述职报告,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问题;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运城市统计局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中心重点工作、责任科室和时间节点,推动工作计划落地落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全年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内容进行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省委、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念。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良好的统计法治生态环境是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我局秉承“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大力推动统计法治宣传,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为营造良好统计氛围奠定基础。一是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应知应会清单,整理《统计法》《山西省统计条例》《监督意见》相关内容,编印《统计法律法规资料汇编》宣传教育读本,并向市委党校发放300本,在第13期读书班、第36期中青班和第12期青干班上进行自学学习。二是以各专业年定报培训会、业务培训会等集体培训为契机,对各县(市、区)专业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让县局专业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从思想上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意识,今年共开展培16次。三是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展统计法治宣传。除通过摆放版面、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宣传方式外,还采用横幅宣传LED显示屏等线下宣传方式扩大普法宣传覆盖率。同时积极利用好运城市统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运城市统计局信息门户网、运城日报、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进行线上普法宣传。制作普法宣传微动漫“沉重的代价”,增强普法宣传趣味性。联合作协开展书法展,以统计法治宣传标语为内容征集书法作品,并将优秀作品装裱后悬挂于单位走廊,打造统计法治文化墙,在全局上下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四是多次邀请法律顾问为我局干部职工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认识。五是开展全市统计服务全覆盖“百日千企”行动。持续推进“送法入企”“送法下乡”。利用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等时机,对企业、单位、个人进行普法宣传,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六是在青年统计大讲堂和上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筑牢统计工作人员思想红线。今年对市局全体干部职工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共二次。七是在运城日报、各县当地报纸和统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刊发市县局长署名文章,王涑波局长发表的署名文章《以高标准的统计法治建设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在运城日报、省局内网刊登有效扩大了法治宣传影响力。八是积极配合其他单位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在《山西省信用条例》颁布纪念日和国家安全教育日时,采用LED电子屏幕和信息门户网站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九是积极开展线上答题活动。积极组织全局人员参加司法局、普法办组织的线上答题活动,充分利用微信新媒体平台,以答题形式加深对法律法规内涵理解。十是组织全局人员填写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承诺书80份。

  (三)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升统计服务效能,市统计局多措并举,在全市范围内推动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一是高度重视,将《监督意见》纳入市委市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清单。3月3日,在运城市五届市委第27次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上,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杰传达学习《监督意见》文件精神,研究运城市贯彻落实意见。同时,在市委理论中心组会议、市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学习《监督意见》。二是专题研讨,在全市范围内多次开展专项学习。市统计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学习贯彻《监督意见》开展研讨交流。并在全市范围内转发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相关文件,着力推进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学习《监督意见》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三是建章立制,将《监督意见》学习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城市委办、市政府办于今年5月份印发了《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室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运办字2022〕17号),对全市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运城市统计局相继出台《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运统办字〔2022〕3号)《运城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任务分工》(运统字〔2022〕6号)等一系列相关文件,将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相关工作形成制度规范,明确责任科室和时间节点,更加有效促进相关工作落实。四是开阔视野,举办统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625-71日,在右玉干部学院举办“强化监督效能 服务高质量发展”统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特别邀请省统计局卫永杰副局长、侯晓远二级巡视员授课。各县(市、区)分管县(市、区)长、统计局局长、运城开发区分管副主任、产业发展部部长、市直有关单位统计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成员、市统计局班子成员、四级调研员及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共60余人参加。

  )大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执行力是法律法规的生命线,法律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彰显其价值和权威。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标准,把日常的统计法规贯彻执行与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坚决把不实数据消灭在基层,消灭在源头。一是对省局移交的违法线索进行统计执法检查。针对省局投资处移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违法线索,市局法治和投资专业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20个投资项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审核项目单位提交的印证资料,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项目进行行政处罚并及时公示处理结果。二是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共对2个县的37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提升直接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重点检查指标和领域,合理调配执法人员,确保消除执法空白县。三是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研究制定《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针对2021年以来在“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中出现的弄虚作假问题,组织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并由市局抽取2个县(市、区)进行核查四是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对大中型企业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实施方案》,明确抽查事项、对象范围、比例及频次等内容。五是参加全省统计执法检查。积极配合省局法规处工作安排,四次我市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参与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共计14人次六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与相关部门联合检查、自查检查等方式,共计检查377家单位,其中:在本市共计检查277家单位,覆盖13个县(市、区);抽调人员配合省局开展执法检查约70次;在援疆工作三个月期间,协助开展执法检查共计10次

  (五)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

  收到省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王涑波局长多次给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杰作出批示,通过政府“13710”平台进行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迅速安排部署,按照“谁制定实施,谁清理纠正”的原则,全面开展排查,坚决清理纠正与统计法精神不相符的文件、违反统计法精神及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做法,做到排查全覆盖,清理无死角。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室、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常态化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通知》(运办发〔2022〕31号),将清理纠正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坚持推进。制定印发《运城市统计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统计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统计法治建设、统计资料管理、数据定密解密、网络安全建设等四个方面的统计工作制度。

  (六)持续推进专项纠治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局召开部署动员会后,运城市统计局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与市纪委监委做好工作对接,密切工作配合,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此次专项纠治工作。运城市统计局研究制定《运城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运统字〔2022〕14号),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内容;召开部署动员会和工作推进会,对专项纠治工作进行全局性安排部署。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扎实推进专项纠治。细化自查整改工作台账,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案件回头看,汇总我局自2017年以来6条涉及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的执法检查信息形成相关台账并上报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做好对入退库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局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局2017年以来入退库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共核查了271家入库单位和131家退库单位。三是抓住“四个必查”开展全面自查。查权力干预,两办、发改、住建、工信、商务、能源、农业等部门填报《运城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台账》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通过自查共计发现并整改5项问题;查数据寻租,查找五年内印发的文件是否存在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目标的责任单位的行为,在专项纠治期间发现并整改2个文件;查执法不严,对我局自2017年以来执法案件进行“回头看”,对照裁量基准逐一排查,不存在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查入退库,针对2021年以来入退库企业开展核查,发现并整改入退库不规范问题共计4个。四是紧盯“三个一批”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市局各专业科室根据本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安排,采用不同方式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法规科持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七)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

  收到省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后,我市高度重视,王涑波局长多次给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杰作出批示,通过政府“13710”平台进行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迅速安排部署,按照“谁制定实施,谁清理纠正”的原则,全面开展排查,坚决清理纠正与统计法精神不相符的文件、违反统计法精神及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做法,做到排查全覆盖,清理无死角。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室、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常态化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通知》(运办发〔2022〕31号),将清理纠正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坚持推进。制定印发《运城市统计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统计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统计法治建设、统计资料管理、数据定密解密、网络安全建设等四个方面的统计工作制度。

  (八)配合市直其他部门整体建设工作

  一是配合市司法局开展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三项制度重点工作,完善统计法治体系;坚持清理行政执法证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完善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出台统计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二是配合普法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持续更新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压实普法宣传责任,形成法治宣传工作合力;配合进行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宣传,培养良好法治环境。三是配合信用办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出台《运城市统计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章制度;持续归集失信惩戒信息,严格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曝光,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是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完善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及时通过双随机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统计法治意识和观念有待强化,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还不强,对学法用法重要性认识还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只想着让执法对象守法,不注重自己依法依规履职。

  主要原因在于,虽然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文件,但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学习不系统、不深入、不精准的问题。

  (二)法治队伍建设方面

  目前,统计队伍仍存在着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法律素养不高、业务能力不够执法行为不够文明规范,执法检查时有简单机械、态度生硬等问题。

  追根究底,根源在于统计执法检查的政策性和原则性要求很强,执法程序严密,而当下执法队伍不能完美满足需求。目前,执法队伍中普遍缺少全面掌握专业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的人员,特别是对统计执法程序有较深了解、对统计业务知识精通、能熟练运用各种统计执法手段的人员。部分取得统计执法检查证的人员对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的规范使用、填写不够清楚,对统计违法行为证据的调取和运用等问题仍然较为生疏。

  (三)普法宣传方面

  普法效果不佳,普遍性不强;宣传手段单一,力量不足。普法宣传教育内容上,培养群众树立敬畏法律、主动守法还有欠缺,从“要我学”到“我要学”还有一定差距。而普法教育的手段、方法还比较传统,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还有待拓展,同群众的法治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尽管近年来我们在统计普法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认知有限,部分企业和公民在履行《统计法》规定的义务时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个别单位和个人对统计部门的统计执法检查还存有抵触情绪。一些小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等方面考虑,不愿意提供真实的统计数据和资料,虚报、瞒报现象仍然无法杜绝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坚持理论政治学习,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党组成员一年来坚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注重学思并重、学用结合,做好学习笔记,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统计工作的思路,推进工作的措施,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一年间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25次,中心组学习会议24次,共同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讲中央、省委、市委各项重要会议精神。

  (二)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市统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安排,重点抓好特殊时间节点,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各科室全力配合,秉承“逢会必讲”原则,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专业培训会学习讲解内容,在全市统计系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培养统计法治思维,不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党组成员坚持学法用法,切实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宪法和法律列入学习的重要内容,贯彻到统计工作各个方面,树立法治工作思维,依法治统、依法治数,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亮点,也存在着有待改进的薄弱环节。在吸取上一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明年工作做出大致安排如下。

  1.继续坚持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有关重要文件,切实推动全体统计干部职工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加强核查统计数据生产过程中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收集典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例,集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3.全面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针对性培训统计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经验技巧等内容,并同时开展统计职业道德专题教育。加大统计执法培训考核力度,逐步实现所有县级统计机构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达到2名以上的目标。

  4.抓好宣传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抓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运城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等媒体,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扩大受众群体。及时更新网站、公众号内容,强化各项法律制度的公示公开。

  运城市统计局    

  2023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