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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加大执行力度 全力清收个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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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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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加大执行力度 全力清收个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

2021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按照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逾期贷款清收工作要求,2021年8月以来,市公积金中心在盐湖区法院的鼎力协助下,加大执行力度,对个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进行全面清收。

  为做好逾期贷款清收工作,中心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门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对逾期6期及以上的贷款,中心及时移交盐湖区法院立案起诉,目前已移交法院起诉的逾期贷款共计36笔,其中3笔已结清,12笔进入执行阶段,4笔处于诉讼阶段,17笔处于立案阶段。对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中心和盐湖区法院沟通协商,共同对执行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法,确保执行效果。

  此次清收工作得到了盐湖区法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盐湖区法院执行局组织成立执行专班,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有力开展执行工作,9月27日组织开展了住房公积金逾期清收专项工作,当场追回多名被执行人公积金逾期贷款共计17万余元。其中,被执行的10名借款人和10名担保人分别被法院依法采取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列入失信人名单等措施。通过这些执行措施,目前共收回个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49万余元,3名借款人已结清所有贷款本息。

  中心将继续加大对执行案件的跟进力度,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个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清收工作进度,对已经立案和起诉的案件积极诉讼,加强执行,力争短期内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实现大幅下降,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