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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
发表时间:2021-05-10 09:30

  5月8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8件,涉及6个县(市、区),其中,盐湖区2件、新绛县2件、闻喜县1件、河津市1件、稷山县1件、风陵渡经济开发区1件。

  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我市已将相关问题在第一时间全部移交所涉县(市、区)办理,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