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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城市产业招商专班组建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0-07-10 15:58

  为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动员大会精神,围绕“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用好“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们牵头制定了《运城市产业招商专班组建工作方案》等三个政策性文件,现做以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与过程

  近年来,全国各地对招商工作高度重视,实施了一系列的精准化、专业化、定向化的招商方式,产业招商专班方式在全国如黑龙江、吉林、山东、浙江、贵州、湖北等省应运而生。特别是湖北省,每个地市都围绕各自产业建立了产业招商专班,其中咸宁市在2018年围绕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智能制造、饮料食品、总部经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大健康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建立9个市直产业招商专班,并出台了《产业招商专班管理考核办法》、《市级招商引资活动经费暂行办法》两项相关政策性文件。

  为认真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运城要重点发展“先进制造、新型材料、高效农业、文化旅游”四大板块产业的精神,按照“一个主导产业、一个主责单位、一个专班队伍”框架思路,打造“专心、专业、专职、专责”招商队伍的要求,对标先进地区,借鉴咸宁等地经验,聚焦四大产业,按照“4+1”运作模式,组建4个产业招商专班和1个综合协调组。组建招商专班在我省尚属首家,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分别于3月16日、4月26日两次组织市委考核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会商,结合运城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运发〔2017〕28号)、运城市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运财行〔2014〕11号)的相关要求,先后起草了《运城市产业招商专班组建工作方案》及《运城市产业招商专班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运城市市级招商引资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个配套文件。3月下旬,征求了省投促局意见,并得到他们认可。

  二、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方案》中提出4个专班组长分别由主责单位一把手担任,1名副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并配备2-3名专职成员。各专班人员招商期间不承担原单位的其他工作,其编制、职务、待遇保持不变。同时,为及时破解招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建立了工作调度制度;为给对接企业、洽谈项目创造有利条件,建立了经费保障制度;为加强对专班日常工作和目标完成的督导管理,同时鞭策、激励专班人员全身心投入招商工作,建立了考核奖惩制度;为提升专班人员对市情、招商重点、优惠政策、商务礼仪的专业化水平,建立了学习报告制度。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职责。为了压实责任,对四个招商专班在合同签约、到位资金、开工项目、外出时间等方面,从量和质上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体现出奋勇争先、赶超进位的意识。为了明确职责,从“加强联系广泛宣传”、“调查研究谋划项目”、“制定方案搭建平台”、“精心准备对接企业”、“协同开展双招双引”、“部门联动跟进项目”6个方面进行了细化。为了坚持“一业为主,多业兼顾”的原则,明确综合协调组对各专班招引项目、信息搜集进行统筹协调,统一管理。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保障活动经费。为把招商专班建成一支“招商铁军”和“招商劲旅”,《产业招商专班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对招商专班期限、日常管理、目标任务、项目认定、目标责任考核等作了明确规定。为确保产业招商专班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级招商引资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对活动经费使用原则、使用范围、预算管理、支出标准、审批程序、经费审计、执纪问责等作了明确规定。

  运城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2020年7月7日

关联文件: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产业招商专班组建工作方案》《运城市产业招商专班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运城市市级招商引资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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