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0-05-11 11:06
一、制定背景
《运城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运城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运政发[2014]43号)进行了修订完善。旨在有效应对新的经济形势下,我市企业资金周转可能面临的风险,切实解决企业归还贷款困难,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强银企良好合作,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管理办法》明确了转贷资金的来源、使用条件、使用期限、使用费率和各参与部门的职责。确保转贷资金规范管理,有效使用,防控风险,更好地支持服务我市企业。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计六章。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设立“应急转贷资金”的目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原则;
第二章为转贷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原则。一、说明我市“应急转贷资金”,由省财政和市财政共同拨付,出资总额为3.3亿元。二、明确转贷资金,由运城市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运营,科学管理,专职负责。三、明确资金使用企业,需要具备的具体条件。四、明确转贷资金使用、日常管理的原则和细则。五、明确了转贷资金的使用费率。
第三章为转贷资金的申请使用程序。明确了企业申请应急转贷资金和续贷银行需要提供的资料,金融服务公司需要进行的审核、调查,以及资金的流转过程。
第四章为职责分工。明确了应急转贷资金运营中,涉及的市直单位和各金融机构等部门的职责。
第五章为监督管理。运城市成立了运城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领导小组,来加强转贷资金的管理。同时,明确了转贷资金应专款专用,问题业务和违规业务的处理办法,转贷资金终止的处理方式。
第六章为附则。说明《管理办法》由市金融办负责解释,以及发布、执行时间。
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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