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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0-05-11 11:06

  

一、制定背景

《运城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运城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运政发[2014]43号)进行了修订完善旨在有效应对新的经济形势下我市企业资金周转可能面临的风险,切实解决企业归还贷款困难,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强银企良好合作,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管理办法》明确了转贷资金的来源、使用条件、使用期限、使用费率和各参与部门的职责。确保转贷资金规范管理,有效使用,防控风险,更好地支持服务我市企业。

、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计六章。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设立“应急转贷资金”的目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原则;

第二章为转贷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原则。一、说明我市“应急转贷资金”,由省财政和市财政共同拨付,出资总额为3.3亿元。二、明确转贷资金,运城市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运营,科学管理,专职负责。三、明确资金使用企业,需要具备的具体条件。四、明确转贷资金使用、日常管理的原则和细则。五、明确了转贷资金的使用费率。

    第三章为转贷资金的申请使用程序。明确了企业申请应急转贷资金和续贷银行需要提供的资料,金融服务公司需要进行的审核、调查,以及资金的流转过程

    第四章为职责分工。明确了应急转贷资金运营中,涉及的市直单位和各金融机构等部门的职责。

第五章为监督管理。运城市成立运城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领导,来加强转贷资金的管理。同时,明确了转贷资金应专款专用,问题业务和违规业务的处理办法,转贷资金终止的处理方式。

第六章为附则。说明《管理办法》由市金融办负责解释,以及发布、执行时间。

 

 

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8

关联文件: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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