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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司法局认真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年”活动,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发表时间:2020-04-23 12:36
今年以来,运城市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过程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年”活动为重要抓手,狠抓制度建设、强化督促指导,市、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已全部建立,有力推进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打牢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今年以来,运城市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过程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年”活动为重要抓手,狠抓制度建设、强化督促指导,市、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已全部建立,有力推进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打牢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是建立“市级抓督导、县级抓推进、部门抓落实”工作机制。市司法局对全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总负责,具体抓好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导检查和市本级任务落实等工作。县级司法局对本级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负全责,具体抓好县本级各项任务的督导协调、推进落实等工作。市、县行政执法机关具体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
     二是实行线上督办和线下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市司法局紧扣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时间节点,采取“地毯式推进,清单式督查,销号式管理”工作措施,将各县(市、区)、市直32个行政执法机关纳入市政府“13710”系统进行督办,实行 “月报告”制度,每月25号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将推行任务逐一进行细化分解,设计翔实的落实清单,逐一对各个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指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三是坚持市级示范和县级督促相结合的工作措施。为有效整合工作力量,解决推行工作中市、县制度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市司法局坚持“市县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思路,要求市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将审核完善后的各项制度,统一格式和标准,印发至下级单位遵照执行,县级司法局负责督促落实,保证了全市推行工作的整体进度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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